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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Projects

Browse the outcomes of NAER research projects, including research reports, policy recommendations, and practical outreach resul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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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und1126results

  • 高齡者終身教育公平之研究

    研究計畫2011

    人口結構高齡化,是開發國家無可避免的趨勢,為因應高齡化社會現象所衍生的相關問題及確保老年教育權利,歐、美、日等國均極為重視高齡者教育。我國自1992年即邁入高齡化社會,而教育部也在2006年11月提出「邁向高齡社會-老人教育政策白皮書」,冀望藉由白皮書的公布,確保老人教育權的落實,並促使高齡者成功適應老化,讓社會大眾瞭解老化的正面意義,建構一個對老人親善的生活環境及無年齡歧視、世代之間和樂共處的融合社會。故此,如何藉由教育與學習來提升越來越多的高齡者之健康促進、自我照顧、生命教育、身心靈陶冶、志願服務,以及成功老化(successful ageing)等認知、情意與技能之素養,已是我國當下所面臨的重要課題。這亦是教育部力推樂齡大學及樂齡學習中心等重要原因。   本計畫有感於我國社會趨於高齡化,高齡人口越來越多的人口變遷趨勢,應正視此變多的潛在教育對象之學習權利,特以65 歲以上的高齡者為對象,並運用已發展的「終身教育公平指標」為工具,以CIPP 模式,包含「背景」指標(法規、體制、政策、趨勢)、「輸入」指標(經費、設施、師資)、「過程」指標(課程、教學、管道、評量)及「成果」指標(參與率、滿意度、認證公平、再學率)。共四大指標十五項分項指標來檢視並探討高齡者終身教育公平的相關問題。   本計畫的具體研究目的如下:(一)比較不同社會背景的高齡者在終身教育公平性的差異情形。(二)檢視國內高齡者終身教育公平性不足之處?(三)建構台灣高齡者終身教育公平可行模式。(四)提出未來辦理高齡者終身教育的可行策略及具體建議。   為達成研究目的,本研究方法採問卷調查法及焦點團體座談以完整探討高齡者終身教育公平性議題,研究方法說明如下:以「終身教育公平指標」工具,調查全國各地高齡學習者、高齡教育機構相關人員及志工,以檢驗全國各地高齡者終身教育公平性的差異之處;並據此結果召開三場焦點團體座談會,以檢視國內高齡者終身教育公平性不足之處,同時建構台灣高齡者終身教育公平可行模式;最後提提出未來辦理高齡者終身教育的可行策略及具體建議。   綜上,本計畫的實施與完成,除可延伸終身教育公平指標的研究效益,同時檢驗並修正指標層面與內容的適切性外,也切合當前我國高齡化社會的需求,重視高齡者的學習權益,導正侷限於社會福利的消極性老人政策,透過高齡教育讓老人學會自主、獨立、參與及服務等更積極面的素養,建立正確的高齡倫理觀與社會價值。研究的完成,也能發掘相對學習權利較不足,具不同社會人口變項的高齡者,以便從教育政策能發展適應個別差異的高齡教育政策,分從補償與發展等不同角度,針對高齡者的個別需要,提供公平性的終身教育資源與機會。   因本研究執行期間自民國100年5月至101年6月止,尚在研究階段,是故先提出本階段初步的量化及質性研究成果:壹、量化方面:1.整體背景指標為差強人意的成果,法規層面普遍認知不足;2.整體輸入指標為尚有努力的空間,師資素質參差不齊來源不一;3.整體過程指標為尚可接受的範圍,教師的教學有較有的改進空間;4.整體成果指標為接近及格的成績,唯滿意度仍有待積極提升。貳、質性方面: 1.高齡者教育實務工作者及學習者對台灣目前的高齡者教育法規不甚清楚者仍佔多數;2.高齡者教育經費編列未能法治化,明訂老人教育經費比重;3.政府部門對高齡者教育的資源浥注疊床架屋、資源過度會集中部分機構團體;4.高齡者教育活動辦理重複性過多,辦理取向多頭馬車未見整合;5.同樣以高齡者為對象,不同政府部門辦理取向、模式各異亦造成混淆;6 高齡者教育資源未能均等公平分配,造成教育資源分配落差;7.政府高齡者教育經費分配支出比重未能依老人人口比例合理編列;8.高齡者教育經費未見合理分配於第四年齡極弱勢及特殊少數高齡者;9.政府鼓勵的政策機構相對地投注較多的資源,照顧面向未能面面具到;10.以機構定點式教育學習方式造成高齡者教育參與者差異化現象擴大;11.高齡者教育專業人力未能合理有效投入高齡者教育機構及組織;12.高齡者教育師資未能因地制宜易讓教師產生教學挫折感;13.各縣市具有特色之課程與教材未能設立網路平台加以分級、分區、分眾及分享;14.不同高齡者教育機構課程屬性雷同,未能依不同區域、背景、族群設計;15.熱門課程需求量高名額有限,報名方式及辦法限制仍有待改進;16.退休公教人員組成高齡教育主力,其他不同族群仍有待涵納進入體系;17.身心條件較好、有地域之便的高齡者有較高參與率,反之則易成阻礙;18.社會經濟條件比較差的特殊或弱勢高齡者學習存在先後天不利因素及阻礙;19.配合高齡者教育政策更迭,舊生再學率與新生入學率呈現差異現象;20.隨著高齡者教育辦理機構知名度高低,報名人數顯見互有消長。最後據此研究結果提出結論與具體的建議。

    王政彥、李嵩義、李靜儀
  • 師資培育課程與師資生公平素養關連性之研究

    研究計畫2011

    教育機會均等程度,已成為現代社會進步的象徵,得以彰顯社協助個人發展自我的能量,並形成具功績主義的社會流動模式,此亦為臺灣早期教育系統的重要特徵之一。然而,隨著以多元文化為名的各種教育改革,持續導向市場化發展各種跡象已顯示,家庭社經背景已成為子女教育成就的重要因素之一,使得教育機會均等問題,再度成為必須予以關注的議題,而教師於教育公平素養之高低,對整體教育機會均等的實踐,更居於關鍵地位,基於此,本研究旨在研究師資培育課程與師資生教育公平素養的關聯性。   藉由文件調查、問卷調查及專家學者座談等資料蒐集方法,本研究提出結論與建議如下:一、結論(一)師培單位主管等關注教育公平議題,唯受限修課學分數與師資結構及學生意願,無法於課程架構中,充分實踐教育公平理念。(二)有關教育公平素養科目開課比率過低,缺乏整體規劃,亦無固定週期。(三)學生自身經驗影響對教育公平性知覺。(四)性別對在課程內容的知覺性有所差異。二、建議(一)師資培育單位應對培育師資生具教育公平素養有更為完整與周全的規劃。(二)應透過課程規劃委員會,凝聚授課教師共識,將教育公平以議題方式納入各科教學。(三)多辦理有助於師資生了解教育公平議題的活動。

    姜添輝、許誌庭、湯仁燕
  • 原住民技職教育公平指標之研究

    研究計畫2011

    中華民國憲法明定國民受教育之機會一律平等。我國教育基本法強調人民為教育的主體。原住民族教育法強調原住民族教育權之尊重及保障。而原住民就讀技職教育之比例,占原住民學生之比重最多,因而探討原住民技職教育公平之相關性益顯重要。本研究(子計畫八)以文獻分析、文件分析法、模糊德懷術及焦點團體座談,探討原住民技職教育公平意涵、現況及主要國家發展原住民族教育之重點,據以提出促進我國原住民技職教育發展之建議:第一、規劃落實相關統計數據之呈現;第二、強化原住民參與技職教育政策規劃之管道及機會;第三、兼顧原住民升學優待、適性發展及文化融合與保存之公平內涵;第四、研議規劃提升原住民技職教育學習與就業之公平性;第五、提供原住民技職教育發展的競爭優勢;第六、建構完善的原住民專業人才培育機制;第七、建立原住民教育資訊平台;第八、強化多元文化價值,形塑原住民文化特色。此外,應於我國原住民既有社會文化發展脈絡下,擬定符合我國國情所需之原住民技職教育與訓練政策,發展教育公平策略。

    張國保、胡茹萍、于承平、江翊嘉
  • 以特殊教育公平指標檢視我國當前特殊需求學生適性教育實施狀况之研究

    研究計畫2011

    本計畫為「教育公平理論與指標建構之整合研究」的第七項子計畫,根據特殊教育服務的內涵以建構符合我國社會脈絡的特殊教育公平指標構面和項目,再透過問卷調查、滾動式專家諮詢,反覆檢驗、研修,定稿後並嘗試應用於特殊教育實務與研究。最後定稿的特殊教育公平指標共有六個構面,指標項目有46項。就六大構面而言,以「師資」9項為最多,次為「鑑定評量」、「教育安置」與「資源與支持系統」,均各有8項,再次為「輔導與生涯發展」(7項)與「課程與教學」(6項)。就三大類別而言,以共同對象最多(36項),次為身心障礙教育類(7項),最少的是資優教育類(3項)。就適切性與重要性之評估而言,兩者都獲得高度的肯定(在5點量表中,平均值分別在4.18及4.36以上)。   本研究又以建構的46項特殊教育公平指標,透過對特教教師的問卷調查(n=217)與抽樣訪談(n=49),發現六大構面中以「師資」部分符合特教公平指標的程度最高,以下依次為「輔導與生涯發展」、「資源與支持系統」、「教育安置」、「鑑定評量」與「課程與教學」 ,都在中數(2.5)以上,顯示整體而言,以特教公平指標來檢驗我國中小學中特殊需求學生的適性教育情形,符合程度尚佳,最令人滿意的是教師身心障礙學生的公正態度。此外,本研究發現,資賦優異教育的公平問題多於身心障礙教育,四項符合程度偏低的公平指標項目有三項屬於資優教育,顯示資優學生在鑑定評量、教育安置及充實學習方面,似未獲得公平的對待,加上合格資優教育教師比率偏低,均影響其適性發展,值得深切檢討。至於身心障礙教育,顯然最值得檢討的是就業不易、失業率偏高的問題。   本研究最後從教育政策、學術研究和實務應用三個層面提出若干建議。

    吳武典、張蓓莉、陳清溪、陳思樺
  • 我國弱勢教育政策與教育公平之研究:以課後學習輔導為例

    研究計畫2011

    弱勢教育政策自1960年以來早已成為世界各國政府主要施政重點之一,如何解決弱勢學生在學校教育中所遭遇的教育公平議題,特別是以「課後學習輔導」為主軸的相關弱勢教育政策如何協助弱勢學生擁有正向的學校學習經驗,也成為教育研究與教育政策規劃的重要核心與熱門主軸。我國自1995年起所推動的「教育優先區」計畫、1999年的「健全國民教育方案」、2003年的「全國教育發展方案」、2006年的「攜手計畫-課後扶助」計畫與「大學師資生實踐史懷哲精神教育服務計畫」、2008年的「夜光天使點燈專案計畫」及2010年的「數位學伴線上課業輔導服務」等相關弱勢教育政策都是以「課後學習輔導」為訴求重點,也正呼應了上述的國際教育改革趨勢。為進一步深入分析我國歷年弱勢學生教育政策與課後學習輔導計畫的利弊得失,本研究團隊首先修正前導研究中所建構之弱勢學生教育公平指標,進一步形成「我國弱勢教育政策與教育公平之研究:以課後學習輔導為例」之研究問卷,再經由針對全國學校教育現場與教育行政機關進行分層隨機抽樣的問卷調查後,將初步的分析轉換為北、南與東三區分區專家焦點團體座談,將問卷分析結果與焦點團體的意見歸結為我國未來制訂課後學習輔導相關弱勢教育政策的參考。

    鄭勝耀、林沛吟、許倖甄、王時培
  • 我國高等教育機會公平之研究—高等教育公平指標之應用

    研究計畫2011

    本研究為國家教育研究院委託執行之教育公平多年期整合型計畫之一,並將關注焦點聚焦於高等教育範疇。第一年(2010年1月至2010年12月)研究已根據文件分析與文獻探討、專家諮詢會議,以及三回合德懷術問卷調查結果,建構出一套分為社經脈絡、入學機會、教育過程與學習結果等四大構面,11個次構面,共45個指標細項的「我國高等教育公平指標系統」。第二年(2011年5月至2012年6月)則延續第一年的研究成果,藉由檢視我國高等教育在指標上的實際表現情形,瞭解近年來我國高等教育機會公平的進展與成效,同時掌握國際發展趨勢。在研究程序的進行上,研究團隊首先召開2次專家諮詢會議,邀請專家逐項檢視指標實際應用之可行性,與會專家學者建議在時間、經費與人力的限制下,現階段公平指標系統可採取有無官方現有統計資料做為篩選依據。其次,根據學者建議篩選與修正公平指標後,再從國內外資料庫中擷取相關數據資料,並加以分析及解釋,藉此釐清我國高等教育機會公平之現況與問題。   根據研究發現,提出結論與建議如下:壹、結論,包括:一、在背景脈絡方面——雖然性別平等與教育普及已見成效,但貧富差距的情況日益嚴重。二、在入學機會公平方面——雖然受教機會已大幅擴充,但機會不公平的情形並未消除。三、在資源分配公平方面——競爭性經費的核撥,易造成優(富)者愈優(富),弱(貧)者愈弱(貧)。四、在學習成果公平方面—家庭社經背景對子女就業仍具影響力。貳、建議,包括:一、就教育主管機關而言,在高等教育發展過程中,仍應積極發揮職能,並扮演高等教育機會公平之促進者,與高等教育成本之主要承擔者。二、就高等教育機構而言,為提升高等教育機會公平,應致力於建構更完善的學生輔導與資助系統,並透過教學品質之改善,培育更高素質及具就業競爭力的學生。三、就高等教育公平後續研究而言,後續研究可藉由對特定教育議題之分析,建立適用於我國高等教育公平的質性指標案例,以呈現高等教育公平較為整全的面貌。

    楊瑩、楊國賜、劉秀曦、黃家凱
  • 大學繁星推薦教育公平議題之研究

    研究計畫2011

    1994年以後,傳統以大學聯考為主的大學入學機制,逐漸受到入學管道過於單一的批評,因而希望發展出多元的入學進路。因此,逐漸自1990年代中期試辦的推薦甄試,以及2000年大學聯考正式廢除之後所引進的大學多元入學方案,都旨在提供考試進路之外的入學機會,而政策上的重點,也在於逐漸推廣另類進路的價值,鼓勵大學嘗試不同的選才方式,也因此大學多元入學也逐年辦理中,持續修正,此一改革方向受到政策的強力支持,並於2011年以前,使透過推薦甄選入學以及其他入學管道進入大學的學生比例,能夠增加到所有入學新生人數的40%。   在此背景下,繁星計畫的推動與實施乃是大學入學制度革新中一項重要的政策。不僅因為繁星計畫強調了非考試進路的入學機會,亦由於繁星計畫刻意希望擴大既有大學招生的範圍,尤其希望給予偏鄉學生更多的入學機會,達到區域平衡的教育機會公平。   本研究旨在討論繁星計畫的教育公平問題,除了有系統地反省繁星計畫的推動與落實狀況,並瞭解繁星學生的進路發展所涉及的教育公平議題。本研究採用諸多研究方法,包括:學測成績分析、文件分析、焦點團體座談等等。   本研究結論如下:1.大學繁星計畫的推動的確在傳統的大學入學機制中,另闢了一條高中職學生進入高等教育的重要管道;2. 100學年度以後繁星計畫之錄取標準有促進高中社區會的趨勢;3.繁星計畫的率取標準,仍有進入公私立大學的機會不均的現象;4.部分繁星錄取生的學測成績過低。

    林永豐、郭俊呈
  • 國民中學教育公平指標之運用

    研究計畫2011

    本研究旨在運用第一年所建構之國民中學教育公平指標來探究當前國民中學教育公平實施之現況,研究採取文件分析法、問卷調查法、Gini係數以及勞倫茲(Lorenz)曲線,問卷調查對象為全國國民中學(不包括國民中小學)。研究結果發現:一、國民中學學生數與學校數之分布情形以五都(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佔大部分,外島的連江縣與金門縣最少。二、國民中學教育經費佔教育總支出每一學生分擔,有逐漸下降之趨勢。三、國民中學教育資源,在硬體資源(體育館/活動中心、游泳池、圖書冊數)之分配仍以五都佔大部分,在軟體資源部份,其中師生比以台南市、嘉義市、彰化縣和屏東縣最高;每班學生人數以嘉義市及新北市最高;教師學歷已獲得碩士學位比率以連江縣、台東縣和台北市較高。其中,教育資源(學校數、體育館/活動中心、游泳池、圖書冊數)與學生數分布情形,其Gini係數界於0.113至0.194,屬高度均等。四、對於身心障礙、家境清寒、特殊境遇學生之入學與教育以及相關補償措施(經費補助、補償課程、補救教學等),部分學校呈現力有未逮之現況,尚無法全面落實,值得政府與相關部門之關注。五、在相關法令之制定上,大部分學校均認為應制定各教育階層擔負國民中學教育階段責任以及校園霸凌之相關法令。六、少數學校尚無法落實常態編班政策。至於分組學習、補救教學、補償課程、規劃多元文化課程以及友善校園等實施情形則尚可。七、課程、教學、評量與師生關係之建立上,少數學校尚無法提升師生互動品質,落實多元評量與課程教材之規劃,並輔導學生適性發展做好生涯規劃。

    張鈿富、蔡金田、毛睿翎
  • 檢視我國國民小學教育公平現況之研究

    研究計畫2011

    教育公平是人類的基本人權,也是公義社會所追求的目標,提供所有國民有公平接受教育的機會,是當今政府責無旁貸的基本任務。而為達到教育公平的目標,檢視教育公平現況的研究,乃就有其必要性。本研究以Adams的理論為基礎,發展檢視學校教育公平現況的架構和途徑,就檢視的架構而言,包括學校本身內部的比較,和與其他學校的比較;從檢視的途徑來看,就是可透過主觀的感覺加以評定。檢視內容為張志明和吳家瑩(2011)所發展出我國國民小學教育公平指標。   研究結果發現,在指標的權重方面,在社會結構輸入面向:著重在學校的基本運作經費和學生的基本學習資源,至於特色或是其他活動,相對而言較不具重要性。個別差異在背景面向:「家長對孩子教養的態度」相對最為重要,「開始學習國字和英文的年齡」其相對重要性最低。「教師工作負擔程度」、「合格教師率及教師流動率」相對重要性高。而研究發現主要教育不公平之處有:基本維修和採購經費不足、教師工作負擔過重、政府的專案補助標準僵化、中大型以上學校家庭資本的配置失當。

    吳家瑩、張志明、蔡玉婷
  • 幼兒教育公平指標實踐研究--以扶持五歲幼兒教育計畫為例

    研究計畫2011

    本研究賡續99學年幼兒教育公平指標研究,並以《扶持5 歲幼兒教育計畫》特定為議題,作為檢核幼兒教育公平之現況。本研究主要目的係依據幼兒教育公平指標權重體系篩選關鍵適切的幼兒教育公平指標,檢核《扶持5歲幼兒教育計畫》達成幼兒教育公平性的情形,亦《分析扶持5歲幼兒教育計畫》的與執行成效。主要研究方法為文件分析法、問卷調查法與訪談法,茲就研究結果說明如下:1. 幼兒教育公平指標四個構面的權重體系,由高至低依序為過程指標、背景指標、結果指標、輸入指標。2. 篩選出 21項幼兒教育公平關鍵指標,可作為檢視《扶持5歲幼兒教育計畫》的執行成效。3. 扶幼計畫的目標與執行過程,確實使得幼兒教育更趨向於公平。4. 扶幼計畫成效評估的結果,可呼應幼兒教育公平與社會正義。5. 公私立幼兒園在人事制度上存有差異。公立幼兒園教師或教保員之學歷高於私立幼兒園;偏遠地區公立幼兒園數量高於私立幼兒園;私立幼兒園教師或教保員接受專業訓練時數高於公立幼兒園教師或教保員。公立幼兒園在人事的公平性高於私立幼兒園;研究所學歷者認為幼兒園在人事的公平性高於大學及專科學歷者。6. 公私立幼兒園在教育及照顧功能上差異不大。經平均數差異考驗,不同背景的受訪者在課程與教學、教學資源的運用、特殊幼兒照顧三個層面的公平性上並無顯著差異。7. 訪談發現幼教教師及教保員對教育公平的看法,較注重幼兒是否有充足的入學機會及資源分配均等的面向;經歸納受訪者的看法,《扶持5歲幼兒教育計畫》是以偏鄉地區為主、一般地區經濟弱勢幼兒為輔;而家長關心實質金額的補助,比較不了解扶幼計畫政策內容;且受訪者認為扶幼計畫在行政設計上,若提供教師更多的協助,當有利於幼兒教育及照顧品質的提升。   本研究依據研究結果,提出以下七點建議:1. 教育經費的持續挹注是維持幼兒教育公平的手段。2. 調整並簡化扶幼計畫行政作業流程,有助於達成幼兒教育公平。3. 幼兒家長的教育參與是彰顯家庭教育功能的基礎。4. 全國性輔導機制的建置是確保教保品質的具體作法。5. 擴大成效評估的調查對象是呈現《扶幼計畫》完整成效的依據。6. 提供更多學者針對幼兒教育公平進行相關研究的關注與對話平台。7. 重新再深入瞭解與再檢視幼兒教育公平輸入指標的重要性。

    盧美貴、張孝筠、孫良誠、翁儷禎、劉家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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