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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計畫成果

瀏覽本院各項研究計畫之執行成果,包含研究報告、政策建言與實務推廣等相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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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詢條件:(Phrase) 總共找到1126筆結果

  • 學生資料與可能性的能力之探究與評量

    研究計畫2016

    美國教育部與蘋果、思科、微軟、戴爾電腦等公司,共同創立了二十一世紀關鍵能力聯盟,認為二十一世紀最需要的關鍵能力為:學習與創新的能力、資訊、媒體與科技素養、工作與生活能力。關鍵能力中資訊素養即包含資料的判讀與可能性的預測,對於問題解決的決定有著關鍵性的影響。在此追求e化的世紀,數字是資訊表現的主要媒介,而統計與機率則是解讀和分析數字資訊的重要工具。在國中小學生資料的處理、詮釋與事件可能發生的推測與判斷能力的養成,是培養學生統計素養的先備知識。因此本研究擬編一套跨年段具信效度,適合評量學生資料與可能性能力與其複本常模測驗的工具,做為評估本國學生在第二(三四年級)、第三(五六年級)與第四(七八年級)學習階段,資料與可能性的能力發展情形。並探究與國際間學生資料與可能性的能力差距,作為課程發展、教師教學與評估學生資料與可能性的能力之重要依據。此為第一年研究成果目前已完成預試及分析,初步發現試題發展過程均經歷嚴謹修審提程序,具良好之專家內容效度。試題難度分配廣且與能與學生能力相對應,測驗能區辨不同年段群體,且具理想之分隔信度。

    曾建銘、林原宏
  • 大學限年升等條款的合法性與妥適性之研究

    研究計畫2016

    依據《大學法》之明文規定,除《教師法》既有規範外,大學得於學校章則中增列教師權利義務,並得基於學術研究發展需要,另定教師停聘或不續聘之規定,經校務會議審議通過後實施,並納入聘約。因此,大學基於學術研究發展及維持教學品質之需要,若於校內章則及聘約中訂定「所屬教師應於一定年限內完成升等,否則即不予續聘」之「限年升等條款」,似應被評斷為合法且妥適的規範模式。惟近年來,國內若干訂有限年升等條款之公私立大學,因條款年限屆至而衍生不續聘教師之行政爭訟;就此,最高行政法院自2013 年起雖陸續已有多起判決,然均僅指示應就違反聘約之情節是否重大進行審酌,而並未提出大學「不得訂定限年升等條款」之確切見解,故留予後續研究諸多探討空間。本研究發現,自2006年起,國內諸多大學即以提升新進教師專業能力及大學競爭力為訴求,而於校內章則或聘約訂定「限年升等條款」。迄今,法院針對相關爭訟雖已累積不少判決,惟均僅確認應就違反聘約之情節是否重大進行審酌,而未判定「限年升等條款」係屬違法;換言之,此等條款之運作與爭議,仍有持續發生之可能。據此,本研究除進行法令文件分析外,並基於直接利害關係人之觀點,針對大學教師進行意見調查,使瞭解渠等對於限年升等條款相關概念及其運作的認知情形,以輔之形成本研究之下列結論: 一、大學有關「限年升等條款」相關概念界定,未能普遍獲得大學教師認同。本研究認為,「限年升等條款」之訂定雖應屬大學自治權限所及之範疇,惟大學理應依據自我定位,謹慎思考將「限年升等條款」納入本校制度的必要性與妥適性;且教師升等本係偏屬學術事項,故宜回歸學術自由、專業自主之原則,大學管理階層自不宜以「限年升等」為規範教師行為的行政策略。 二、大學就「限年升等條款」所主張之正向影響,未能獲得教師的普遍認同。據此而論,「限年升等條款」若具有其所宣稱的正向功能與作用,則大學教師,理應樂意依據學校的規劃模式完成升等;然若大學在要求教師「限年升等」之際,並未配套提供對於教師具有實益的支持措施,則制度所預期的成效恐勢將大打折扣。 三、「限年升等條款」對新進教師之可能負向影響,大學教師普遍予以認同。由本研究之調查推知,「限年升等條款」的適用對象,普遍對於此一制度不具好感;故就執行層面而言,大學若欲訂定相關條款,除須更為主動地與新進教師溝通其設計目的與積極內涵,並應同理適用對象的處境,進而據以設定並落實配套支持措施。 四、不同學術職等之大學教師,其就「限年升等條款」之認同程度存在差異。本文就此認為,已具最高學術職等的大學「教授」,不但與限年升等條款無涉,且更有機會參與校內相關決策,故其對於學校規制抱持較為正向的認知傾向,當亦在情理之中;惟渠等於設定相關規範之際,更應秉持制度之必要性、妥適性與合宜性,使其以有利於高等教育品質及教師專業素質之提升為依歸,並應在執行層面上,心懷同理以預留實踐具體個案正義之彈性空間。

    曾大千
  • 鄭章華、謝佩蓉
  •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適性入學政策成效影響因素跨年度比較研究

    研究計畫2016

    本文主要探究我國後期中等教育適性入學特徵模型與相關影響因素。本研究方法採問卷調查法,結構方程模式(SEM)分析學生適性學習之影響因素。分析結果顯示,高中職均優質化對於學生適性學習影響以教師活化教學為中介效果時,本研究獲得驗證。研究結論如下:一、高中職均優質化對於學生適性入學認知有正向影響,且屬於高度效果量;二、高中職均優質化對於高中教師活化教學有正向影響,且屬於高度效果量;三、高中教師活化教學對於學生適性入學認知有正向影響,但屬低度效果量;四、高中職均優質化、教師活化教學對於學生適性入學認知具有正向影響,且結構方程模型獲得驗證。進一步檢視效果量結果,本研究認為影響學生適性入學認知關件因素在於學校均優質化指標的達成;五、社區高中職對於高中職均優質化、教師活化教學與學生適性發展的結構關係模型,效果較佳。六、進行跨年度比較後「教師教學策略」的中介作用僅存在於105學年度「高二」的學生,而對於「高一」學生的效果不顯著。

    蔡明學、林新發
  • 郭工賓、黃茂在、李文富、洪詠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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