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earch Projec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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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添明、何宣甫
- 許添明、但昭偉、卯靜儒、陳佩英
教育財政資料庫與網站之建置及其相關議題探討(I)
進行我國教育財政研究,經常苦於教育財政資料的難以獲得,即使幸運地找到資料,也常困惑於不同統計報告書互不一致的數據,不知道該相信哪一份統計報告;這樣的現象不僅造成教育財政方面學術研究的困擾,也同時影響政策制訂的可靠。因此,建立正確且完整的我國教育財政資料庫有其急迫的需要。 本研究計畫擬利用兩年的時間,以「政策取向」的方式來建構教育財政庫的內容,同時透過我國專家學者與教育行政官員以及國際比較的視角,來建構需要的教育財政指標與蒐集相關資料,並且發展互動式教育資料庫的功能,開放給對我國教育財政有興趣的人士使用。 本研究計畫更希望能畢其功於一役,透過教育財政網站的建置,同時蒐集我國教育財政的相關研究論文與時事新聞,並且與國外教育財政研究中心及資料庫做連結,以有效提昇我國教育財政研究的品質與數量。最後,本研究計畫除了針對教育財政指標建置的議題撰寫論文外,也期望以蒐集到資料,撰寫我國教育經費的國際比較,與國際學術社群進行跨國交流。
許添明政策與實踐的對話─原住民托育政策在地實驗經驗之研究,一個中部地區原住民托育政策在地實驗經驗之研究(2007)
本研究為三年期的研究,第一年主要在瞭解原住民學前教育文化課程的概況,第二年主要在發展原住民學前教育文化課程方案,第三年主要在實施原住民學前教育文化課程方案。本研究的目的如下:一、瞭解原住民幼兒教育文化課程的概況。二、探討原住民幼兒教育文化課程的理論基礎與課程要素。三、發展原住民幼兒教育文化課程方案。四、瞭解原住民幼兒教育文化課程方案對幼兒學習成效的影響。五、瞭解實施原住民幼兒教育文化課程方案的班級實施的狀況。六、根據研究結果與評鑑,對原住民幼兒教育文化課程方案做修訂。七、根據研究結果,對原住民幼兒教育文化課程與教學,提出建議。本研究的問題如下:一、原住民幼兒教育文化課程的目標、內容、方法,與評量為何?二、原住民幼兒教育文化課程能否提昇幼兒對自我、族群與文化的了解、自信與認同?三、原住民幼兒教育文化課程能否消除幼兒對人、事、物的偏見、歧視與刻板印象?四、原住民幼兒教育文化課程能否培養幼兒欣賞、尊重,與接納他人的態度?五、實施原住民幼兒教育文化課程方案的班級,實施的狀況如何?六、實施原住民幼兒教育文化課程方案的班級,教師、學生,與學者專家對課程方案的評鑑如何?本研究的研究法主要以質性研究為主,研究蒐集的工具包括:參與觀察、訪談,與研究現場的文件。
Ciwas Pawan(吉娃思巴萬)花蓮教育的藍海策略
傳統的學校教育將重心擺在學生基本能力的提升,而且給予弱勢學生各項補助經 費,以縮短城鄉差距。然而十年來接受數十億教育優先區計畫補助款似乎對花蓮縣學 生學習成效幫助有限,基測分數在100 分以下的學生比例仍高達40%,與接受教育優 先區補助款次多的台東縣,並列全國之末,而兒童/少年犯罪率以及中輟生比例,也與 台東縣雙列全國第一與第二。這不禁讓人質疑是否可能用更多的經費提升弱勢學生的 學習成效或基本學力測驗能力?還是我們必須要有不同於傳統的教育思維與作法? 研究者由新出版的「藍海策略」、花蓮縣政府提倡「無毒農業」的成功經驗,以 及教育改革的新趨勢來論述花蓮縣可以且應該有不同於傳統的教育目標與作法:花蓮 縣應該脫離與都會區學生進行割喉式的基本學力測驗競爭的紅色海洋,轉成著力於創 造沒有人與其競爭的市場空間,開創花蓮教育的價值創新,培養學生不同的能力,成 為未來市場競爭不可取代的個體,邁向藍海。 本研究計畫目的在應用藍海策略一書提到的分析工具與指導原則,探索花蓮教育 的藍海策略,包括尋找花蓮學生的新教育目標,以及探討執行過程可能遭遇的問題與 解決方法。本研究計畫擬以文獻分析、焦點團體訪談與讀書會、個人訪談等方式來達 到上述目的。
許添明宜蘭縣國民小學委託私人辦理之個案研究
到目前為止,我國共有七個縣市通過學校公辦民營的自治條例,而宜蘭縣是唯一 以特許模式來委託公立學校,其重要性不只在於這個模式符合世界教改的趨勢,其台 灣經驗頗值得與世界教改社群的對話,而且,根據國內學者研究,特許學校的公辦民 營模式也最適合在台灣實施。 民國91 年8 月開始,宜蘭縣政府將兩所新學校委託給財團法人辦理,至今已進入 第三年。我們發現這兩所委辦學校的確發揮自治條例賦予的實驗與創新精神,展現出 不同於公立學校的教育活力與多樣性;但我們也發現學校目前在課程、人事、財政所 遭遇的困難,以及一些可以預見的爭議。 為了讓類似的改革能持續發展,本研究計畫將以宜蘭縣公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之 兩所學校為個案,由教育與法律兩個層面,結合國外charter schools 的法案內容與實踐 經驗,一方面瞭解學校辦學特色與困境,教育局訪視歷程與爭議,公立學校家長與教 師參與委託經營之可行,另一方面,分析宜蘭縣委託國民小學自治條例與簽約內容, 且結合我國教育行政法、地方自治法,以及政經理論與憲法學理論,來建立穩固的學 校公辦民營法理基礎,希冀能夠透過宜蘭經驗以及本研究成果,落實教育基本法第七 條鼓勵私人興學之精神。
許添明地方政府推動學校委託私人辦理之研究
民國88 年,我國國民教育正式跨入一個新的里程碑,不僅明文鼓勵私人興辦國民教育,而且規 定政府可以將公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隔年,高雄縣即通過鼓勵私人興學的自治條例,到目前為止, 已有七個縣市通過類似法令,而宜蘭縣、新竹縣更於91 年將三所公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台北縣也 即將於明年開始。 研究者審查這七個縣市的法令,發現地方自治條例的內容有與中央法令互相牴觸者,或有監督 與評鑑規定不夠清楚者,以致造成委託學校與縣府行政的困擾。本研究計畫即試圖以兩年的時間, 透過宜蘭縣與台北縣委託學校之個案研究,以及兩縣法令之分析整理,再參考美國charter school 之 法案與實踐經驗,建議政府修訂相關法令以及簽約內容,俾落實鼓勵私人興學之精神。
許添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