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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Projects

Browse the outcomes of NAER research projects, including research reports, policy recommendations, and practical outreach resul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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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中職海洋教育補充教材之發展研究(2015)

    研究計畫2015

    本研究旨在以「具有原創性」、「契合新訂課程綱要」、「以學生經驗為中心」的概念,來研發高中職海洋教育融入式教學所需的補充教材。本研究依海洋教育五大主題軸及各高中職的科目研發高中4個、高職4個教案及相關的補充教材。研發完成之教案將以書面及網路上發表,以利各高中職教師參考,對海洋教育的推廣作出實質貢獻。本研究建議,為能更廣泛地在高中職一般科目推行海洋教育,教育主管機關可採取以下政策: 1. 充實技術型高中一般科目專任教師員額; 2. 提供海洋教育教師增能課程; 3. 整合海洋教育資源。

    楊秀菁、許碧如
  • 教育基本法的改革效益、爭議與因應策略

    研究計畫2015

    制定《教育基本法》不但是1994 年民間教改行動聯盟之訴求,亦是1996 年《教育改革總諮議報告書》所建議的優先推動項目;而依我國現行法制,《教育基本法》之法令位階雖與一般法律相同,惟立法者既將之設定為「基本法」,後續立法行為即應尊重其法律定位,以藉此維護國家意思之一致性與教育法制之統整性。《教育基本法》自1999年制定公布迄今,業已因應社會發展需求修正五次及8 項條文;此間,除憲法因其位階最高性,而使之與相關大法官解釋均對本法及所有教育事務存在指導關係外,依據公約施行法而取得我國基本法地位的《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ICESCR)與《兒童權利公約》(CRC)中之教育條款,對我國教育的未來展望與持續改革,亦具有「教育基本法」之補充地位。綜此,本子計畫茲就我國現行《教育基本法》提出下列結論:一、避免納入法規授權條款以維基本法地位二、教育目的之內涵宜直接上承憲法且不應過於瑣碎或頻於變動三、教育上之弱勢族群宜有更為明確之界定四、教育中立原則宜上承憲法多元文化誡命以具體化其落實途徑五、私人興學與教育實驗之目的及法益應更為明確六、應確立教育人員之證照制度與評鑑機制以發展其專業地位七、中央與地方之教育權限劃分宜回歸憲法之均權意旨八、教育審議委員會之權限及組織規範宜更具實效九、國民基本教育宜回歸憲法國民教育之意旨十、宜納入國際人權文件相關教育條款之基本法地位宣示

    曾大千
  • 幼托教育與整合的改革效益、爭議與因應策略

    研究計畫2015

    本文旨針對幼兒教育改革機制,探討幼照法自 2012 年施行幼稚園及托兒所之整合 (簡稱幼托整合)後;是否因透過改革之實施而達到預期之規劃效益。幼托教育整合政 策施行後,是否如預期符合建構優質良善的幼教環境;且已符合社會需求適切提供優 質、普及、平價、近便的學前教保服務。本案依據公私立幼兒園園生數、園數、教保服 務人員師資等面向觀察,進行分析彙整及延伸探究。掌握當前幼兒教育實際現況,進而 依據研究結果提供改進整合所衍生的爭議及因應策略。本研究主要發現如下:   以2012-2014 學年度公私立幼兒園入園招生之比率為例,並未因整合之施行而明顯 改善公、私立幼兒園招生之比例落差。現行幼托整合協助措施仍著力於補助公立幼兒園 經費,相對市佔率較高的私立幼兒園則著力於評鑑通過與否;此作法並不符合社會公平 正義的原則。幼托整合之推動既然是強調以落實公共教保服務政策的一環,則更應正視 現況中教保服務人員公、私立教師比率差距的懸殊「事實」。當為呼應時代潮流趨勢之 發展、協助年輕家庭面對未來挑戰之際,應持續尋求真正落實公、私立幼兒園的教育優 質化、收費公平化、師資合理化的策略。因應以上之發現,提供完善的幼兒教保支援對 策應是當前解決少子化現況刻不容緩的學前教育改革。

    陳妙娟
  • 高中職優質化的改革效益、爭議與因應策略

    研究計畫2015

    本研究旨在了解高中職優質化輔助方案的改革效益;探討高中職優質化輔助方案實 施後的問題;並且提出高中職優質化輔助方案實施後問題之因應策略與相關建議。為達 成上述目的,本研究除了就相關文獻及研究加以整理及分析外,主要係採用訪談法;獲 得的研究結論包括:1.高中職優質化輔助方案實施後學校特色展現、整體形象、行銷及 知名度、免試入學成效等面向的績效表現有進步;2.高中職優質化輔助方案實施後產生 學校行政人員及教師增加更多工作負擔等問題;3.各期程優質化輔助方案的推動,可持 續建立學校特色及提升辦學績效。   本研究對教育政策之建議包括:1.繼續推動高中職優質化輔助方案的進階或第四期 程;2.成立高中職優質化輔助方案第三期程評估及改進小組,具體檢討實施成效,並建 立嚴謹的優質認證機制;3.辦理優質高中職標竿學習及輔導會議,協助未獲此方案補助 之高中職能優質轉型;4.高中職優質化輔助方案的經費合理鬆綁及簡化作業流程。

    賴協志
  • 我國多元師資培育政策的改革效益、爭議與因應策略

    研究計畫2015

    行政院教育改革委員會在 1996 年提出的教育改革總諮議報告書,對我國多 元師資培育政策有許多的興革建議,本文旨在探討此一影響我國教育頗為深遠的 諮議報告書,經過20 多年後,在師資培育方面有了哪些改革﹖產生些什麼效益﹖ 又衍生哪些爭議﹖未來因應策略為何﹖   本文採電話訪問法進行研究,研究發現這20 多年來,教育部有關師資培育 的改革政策大致遵循總諮議報告書的內容在進行改革,已有許多成效,但也衍生 許多爭議。在改革效益方面﹕主要如下:(一)為中小學教育培育充沛的師資﹔(二) 培養具有專業而多元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三)實施教師檢定考試具有全 面管制師培生素質的效益﹔(四)推動師資培育中心評鑑具有提升師培機構品質 的效益﹔(五)師範院校徹底轉型和整合﹔(六)各校院師資培育課程各有特色 ﹔(七)教師進修管道多元且普遍﹔(八)實習制度有效結合理論與實務。在爭 議方面,主要如下:(一)供需失衡所引起的爭議﹔(二)逐年遞降的準教師在職率 引起爭議﹔(三)先教檢後實習或先實習再教檢的爭議﹔(四)公費或自費培育的爭 議﹔(五)過多流浪教師引發師培生學習動機低落的爭議﹔(六)教育學程設立缺 少認證機制,評鑑客觀性引發爭議﹔(七)法令變動頻繁,實習制度變來變去的 爭議﹔(八)整體中小學師資素質有下降虞慮的爭議。本文最後歸納三點結論, 三項未來改革建議供參考。

    蘇進棻
  • 中小學校園生態環境轉變的改革效益、爭議與因應策略

    研究計畫2015

    本文的目的在於探究中小學校園組織生態的轉變情形,並分析中小學校園環境變化衍生的問題。經由初步的文獻探討可以了解過去教育改革下的中小學校園組織生態確實產生了很大的影響或衝擊,例如權力結構的改變、校長權責的轉變、教師會及家長會的成立及參與校務等。整體說來,依據相關文獻、焦點座談及研究結果,本文提出以下結論與建議:一、重新檢視並修訂教育相關法規的適宜性;二、釐清教師的權利義務及角色,以減少教師與行政間的衝突;三、中小學行政工作專任化;四、明確訂定中小學校長的權責;五、賦予校長有教學領導權;六、引發中小學教師的正向力量;七、學校組織生態變革的「最大公約數」是學生學習。

    蔡進雄
  • 教育改革研究機制

    研究計畫2015

    本研究在於檢視過去相關教育改革的達成及未達成原因,並持續探討教育改革之發展、效益、爭議及解決策略,進而提供教育改革之相關建議。由於教育改革牽涉面向過廣,本計畫將針對重要教育議題進行探究及評估;在第一階段(104 年1 月至104 年12 月),本計畫將聚焦於教育體制、國民基本教育(K-12)、高等教育及技職教育四個向度,運用文獻探討、文件分析及訪談法,擇取十項重要議題進行效能性及回應性之評估。據此,本計畫之研究目的如下:一、探討我國教育體制的改革效益、爭議及因應策略。二、探討我國國民基本教育階段的改革效益、爭議及因應策略。三、探討我國高等教育階段的改革效益、爭議及因應策略。四、探討我國技職教育階段的改革效益、爭議及因應策略。

    曾世杰、蔡進雄、張雅屏
  • 升學入學制度的改革效益、爭議與因應策略

    研究計畫2015

    無論高中(職)或大學多元入學制度,當時推動的主要目的與效益,係為降低聯考「一試定終身」所帶給學生的強大升學壓力。雖然前述兩項政策改革方向正確,亦帶來部分效益,但也產生不少爭議,未來該如何改進,值得探究。職是之故,本研究目的有二:(1)我國高中(職)入學制度的改革效益、爭議與因應策略。(2)我國大學入學制度的改革效益、爭議與因應策略。主要研究方法為訪談法,採半結構式的訪談方式,研究對象顧及北、中、南之區域平衡,選取六位對我國升學入學制度有研究的專家學者進行深度訪談。研究者綜合文獻分析與訪談結果,提出以下具體之改革建議:(1)對高中(職)多元入學制度之改革建議為:簡化及彈性化高中(職)入學制度、以校務評鑑結果辦學績效相對不彰之高中(職)為優質化優先補助對象、長遠規劃高中(職)均衡分布以解決地區差異問題。(2)對大學多元入學制度之改革建議為:簡化與彈性化大學入學考試制度、引導各大學減少面試並編制面談注意事項供大學參考、引領頂尖大學設立學生個人學習檔案為入學條件之一、引導各大學科系調高繁星計畫推薦的比例並強化其「照顧弱勢」的作法。

    林信志
  • 高齡者終身學習的改革效益、爭議與因應策略

    研究計畫2015

    本計畫採行文件分析及比較分析等方式,檢視我國在教育改革的歷程當中,高齡者終身學習改革效益與爭議點,並進一步比較及參酌國外主要國家之作法,提出高齡者終身學習革新建議以及因應的策略。歸納本研究之結論為:(一)我國高齡者終身學習附屬於終身教育架構,為我國教育改革重點之一;(二)政府戮力推動高齡者終身學習教育改革,呈現相當的效益;(三)我國高齡者終身學習改革議題涉及法令層面、教育資源統整、高齡人力整合、學術研究範疇擴展、老化教育、退休準備教育、高齡者資通科技教育、課程內容與教學方式創新等方面,應尋求積極改善。本研究提出之建議為:(一)終身學習法應增加高齡族群保障條文,提供充足的經費與學習資源;(二)落實高齡教育為全民教育的作法,強化老化教育及退休準備教育;(三)高齡者終身學習方式朝多元彈性發展,兼顧機構式及自主式學習;(四)提供高齡者資通科技學習方案,並培育高齡資訊志工,促進代間教育;(五)建置全國性高齡人力整合平台及資料庫,充分發揮高齡人力資源;(六)評估高齡者終身學習改革方案之效益,並擴展高齡教育研究的範疇。

    許民忠
  • 學校編制外教師勞動權益之研究:以勞動基準法為參照架構

    研究計畫2015

    進用編制外教師於各級學校實務運作確有其必要性,然由於在肩負國家育才任務的 學校中,教師不啻為最具關鍵地位之角色,故建置合理的勞動條件以保障其應有權益, 不僅能吸引優秀人才投入教職,亦可促進學校正常運作並提升教學品質。惟就現況而 言,學校編制外教師雖適用勞動三法且於社會保險面向亦屬差強人意,但長期處於不適 用《教師法》、亦無法適用《勞動基準法》的不合理狀態下,不但使其勞動權益無法獲 得妥適保障,對於教育長遠發展與學生受教育權,亦勢將發生不良影響。據此,本研究 除文獻探討與法令分析外,在研究方法上亦同時採取質性取向的專家焦點訪談與座談, 以期兼納教育、法律學術領域與各級學校教師及其相關利益團體之各方多元觀點,並進 而瞭解學校編制外教師之種類、進用依據、主要工作內容及其勞動權益保障規範內涵, 並將分析將學校編制外教師納入《勞動基準法》適用對象所可能存在之問題,綜整提出 及早因應之策略。經前揭研究過程後,本研究提出結論與建議如下:一、結論(一)依據相關法令規範,目前學校編制外教師之主要工作內容,應係以補充編制內 人力之不足。(二)現行法令對於學校編制外教師之勞動權益保障尚有不足,尤以個別勞動權益面 向為甚。(三)將學校編制外教師納入勞基法適用對象,其最主要之問題爭點應在於「勞動契 約」及「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等兩個面向。二、建議(一)建議學校應回歸進用編制外教師之初始目的。(二)建議修正相關請假法規以使學校編制外教師有所依循。(三)建議由教育部轉請權責機關研商訂定微量工作者相關特別規範之可行性。(四)建議應使與學校間具有僱傭關係之編制外教師納入勞基法適用對象。

    曾大千、張源泉、黃志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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